小盾知識產權專家回復
申請商標撤三申請人并不需要使用權利人或利益關系人證據,因為任何個人或單位都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注冊滿三年的商標。
一、什么是商標撤三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注冊商標滿三年,即可對其提出申請。
二、商標局撤三的目的
該條款目的是為了提高注冊商標的有效使用率,減少注冊商標的空置浪費。如甲方認為乙方的商標雖注冊成功,但卻一直不使用,已滿三年,可對乙方的商標向商標局提出“撤三”申請。甲方提出申請后,乙方須在收到商標局的“撤三”受理通知書后的兩個月內提交商標的使用證據,否則乙方注冊商標將被撤銷。
三、商標撤三的申請書式
1、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書(應注明撤銷理由)和法務專員撰寫正文材料。
2、提交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
3、提交代理委托書。
4、申請撤銷部分商品/服務項目,應在“撤銷商品/服務項目”處填寫申請撤銷的部分商品/服務項目,且應與核定使用的同一種商品/服務項目名稱相同(可再加附頁);
5、申請撤銷全部商品/服務項目,此處應填寫“全部”字樣。
6、申請人應在撤銷理由中說明被申請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有關情況(可再加附頁)。
三、商標被提撤三的救濟途徑
商標注冊滿三年被他人提出撤銷三年不使用后,商標局將下發提交商標使用證據通知書,商標權利人需要在收到該通知書的2個月內提交相關的商標使用證據。
四、商標撤三的使用證據如何提供
商標的實際使用應符合“公開、真實、合法”三個原則。證據(或證據鏈條)需要包含3種因素:商標的標志、商品或服務、時間標志。這三種因素應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以下結合《商標審理標準》第六部分之5.3.2“商標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體表現形式”逐一具體分析如下:
1、采取直接貼附、刻印、烙印或者編織等方式將商標附著在商品、商品包裝、容器、標簽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標牌、產品說明書、介紹手冊、價目表等上;
分析:這類證據,若為孤證,基本上無法被認定為構成商標的實際使用證據。諸如“產品包裝、標簽、介紹手冊”等,往往沒有“時間標志”,或者其時間標志是由使用人自行印制,無法做到證明其生成的時間。其次,諸如“介紹手冊、價目表”等,難以證明其使用的“公開性”。“介紹手冊”等無法以其自身證明其果真已經被投入了市場、公開使用。
“商品包裝”等這一組證據,若為孤證,難以發揮證明作為,但其本身的提交是有積極意義的,至少讓判斷者了解商標的產品種類以及確實可能有實際使用的事實。若與其他證據相結合,或者參與到證據鏈條中,更會使商標的使用樣態呈現得更為具體、生動、清晰。
2、商標使用在與商品銷售有聯系的交易文書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銷售合同、發票、票據、收據、商品進出口檢驗檢疫證明、報關單據等上;
分析:這類證據是應對撤三案件的“優良證據”,是企業提前固定相關證據或者應對三年不使用搜集證據,應重點搜集的方面。
(1)、發票:發票本身可以直接證明商品的被銷售了——可以證明“公開”使用;發票本身有時間標志(稅務部門印制發票的時間以及發票的開具日期)——可以證明使用的時間;發票上有銷售產品的名稱——可以證明使用的商品項目和商標。
但是,現實中,發票上存在的問題是:
1)發票上沒有商標。
發票上的品名一欄,可以寫上商標的文字——尤其是純文字商標。但是有極其眾多的企業,甚至可以說大部分的企業,其開具的發票上都沒有商標。一個原本優質的證據,就因為這么一個看似細節的因素,變得沒有直接的證據價值:因為一張發票本身,若沒有商標,無法證明商標的實際使用。
對企業而言,一定要有“固定商標實際使用證據”的意識,即使不愿做到每張發票上都寫明注冊商標,也應每隔一段時間,就在發票上至少填寫上一次商標。
如果是圖形商標,難以用文字來形容,不妨考慮在發票上直接填寫圖形商標的注冊號碼。雖然目前在發票上標注注冊號碼的情況,極其罕見。
如果發票上完全沒有商標,需要建立證據鏈條,比如與寫明有品牌的產品銷售合同相結合。如果發票與合同,在金額、日期、付款方與買方方面均吻合,即可形成證據鏈條,證明商標的實際使用。
若提交發票的復印件,最好辦理原件與復印件一致的公證。
2)發票上就商品名稱的表述與注冊的核定使用商品表述不吻合。有的時候,是諸如注冊的商品是“服裝”,發票上記載的品名是“童裝”或者“襯衫”之類的不吻合。有的時候,企業標注的品名甚至只是產品的型號,這更加令發票難以直接發揮證據效力。企業應做到每個一段時間,在發票上填寫相關注冊的核定使用商品項目。
3、銷售合同:這里強調的是銷售合同,而非商標使用的許可合同。商標許可合同或者協議,若為孤證,不能證明商標的實際使用。
商標的銷售合同本身,若為孤證,同樣不能證明商標的實際使用。因為銷售合同,不能以其本身證明其被履行了。銷售合同往往需要與發票相結合。
同發票一樣:合同上一定要寫明具體的商標,如果是圖形商標,最好將有關圖形印在合同上。銷售合同上有關品名,最好契合商標注冊的商品項目,而不要總是使用諸如產品型號、縮寫之類的有可能產生疑義的表述方式。
如果銷售合同為復印件,最好也辦理原件與復印件一致的公證。
4、商品進出口檢驗檢疫證明、報關單據:上述材料均為通過第三方生成的證據,且基本上都具有“時間、商標、商品”三大舉證因素,可謂優良的證據材料。企業只需像對待發票那樣,定期關注,將商標的信息填寫完整,按照注冊核定商品項目填寫品名即可。
商品進出口檢驗檢疫證明、報關單據若為復印件,應辦理原件與復印件一致的公證。
除了“商品進出口檢驗檢疫證明、報關單據”外,還有諸如,批量產品的抽檢質量檢驗報告,也很有證明力。
5、商標使用在廣播、電視等媒體上,或者在公開發行的出版物中發布,以及以廣告牌、郵寄廣告或者其他廣告方式為商標或者使用商標的商品進行的廣告宣傳。
商標注冊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標注冊人關于對其注冊商標享有專用權的聲明,不被視為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例如:
(1)、在報紙登載其商標的信息的聲明,這不構成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
(2)、在報紙上登載其對某某商標享有權利,如果假冒必予追究之類的聲明,不構成商標法意義商標的使用。但是,如果企業在聲明書中附帶介紹有真正的產品信息和廣告(要約邀請性質),構成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
(3)、純粹的招商加盟廣告,因為這種廣告所面對的受眾,不是真正的商品的消費者,這種廣告中的商標本身,所發揮的作用,不是在指出商品的來源和出處。
(4)、為了達到兜售商標權(買賣商標)的目的,而刊登的商標廣告,本質上仍然是商標權利的聲明,不構成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
廣告宣傳是非常典型的商標使用行為。廣告宣傳本身的證據形式,包括:報紙、雜志等出版物廣告,可以出具報紙、雜志等頁面信息,直接證明商標的使用。
廣告合同與廣告費用發票相結合也可以直接證明商標的使用。廣告期一旦過去,就難以證明廣告曾經有過的廣告形式,諸如燈箱廣告、路牌廣告等廣告形式(這種形式,即使拍攝了照片,也可能被人質疑照片的拍攝時間不在商標局指定的3年期間內),不僅要固定廣告合同證據,而且要固定廣告合同費用發票證據。如果企業愿意投入,甚至可以考慮定期安排公證人員,拍照公證取證。
現實中,還有一些廣告模式,有可能影響其廣告材料被認定為商標的實際使用。例如“不寫品名、只有商標的照片廣告”。在報紙、雜志的圖片廣告中,只列出商標、而不列明具體的商品的情況比比皆是。
除直接的廣告外,比較常見的宣傳形態還有“冠名贊助”,如果企業名下有很多枚商標,而贊助活動所用的名義僅是企業名稱,這種形很難被認定為是商標以廣告的形式投入了實際使用。企業的冠名贊助最好以商標的形式出現,必要的時候甚至應當出現商標的圖形,比如有企業贊助了一部電視劇的拍攝,在電視劇的結尾,可以安排出現商標的名稱以及具體的產品種類。當企業的某一品牌為多元化跨領域的品牌時,最好明晰具體的產品種類。
6、商標在展覽會、博覽會上使用,包括在展覽會、博覽會上提供的使用該商標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資料。比較優良的證據形式是“展會的會刊”和參加展覽的合同、發票。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若企業名下有多枚注冊商標,而企業在展會會刊上,只登記了企業的名稱,這種展會會刊證據可能會影響到展會會刊的證明效力。比較妥當的辦法是,盡可能通過展會會刊登載商標以及商品的信息。布置站臺時,要突出相關的商標標志和商品的種類特點,然后拍攝展會展臺的照片,拍攝的角度,除了商標與商品外,最好再包括一些與展會相關的背景,這樣可以確定展臺照片拍攝的時間。
商標注冊人,一定要充分了解到撤銷三年不使用這種案件類型,代理公司應該提前向注冊人介紹這個重要的法律程序。企業應有“應對撤三”的意識,養成按期固定證據材料的習慣。商標代理組織應盡可能將有關撤三的法律規定充分地提示商標注冊人。
五、商標撤三中需注意
如果注冊人的地址或者代理組織發生變更,一定要及時向商標局辦理變更登記。在之前較長一段時間,對于國內的企業注冊人或自然人注冊人,商標局《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是直接以掛號信的方式郵寄給注冊人——而非注冊申請的代理組織?,F實中,有不少企業的地址發生了變更(而沒有及時在商標局辦理注冊人地址變更),導致其無法收到商標局發出的這封重要的通知書。有的則是企業簽收掛號信的人員不明白這份掛號信的重要性,導致其沒有及時應對撤銷申請。有的注冊人,一直到商標都已經被撤銷注冊之后很久——連撤銷復審的期限都錯過了,才驚訝地得知其商標已經被撤銷了。
六、注冊人在面對撤銷三年不使用時,有關證據材料最好安排為2套,以備可能發生的撤銷復審。
七、面對撤銷三年不使用時,還有與撤三申請人協商,這條解決道路。
八、撤銷復審
商標撤三案件,商標局階段沒有撤銷掉的,可以嘗試在商評委階段進行撤銷復審;撤三階段被申請人提交的證據申請人看不到,撤銷復審階段對方提交的證據會發給申請人,申請人可以進行質證對證據逐條的進行反駁;撤三案件在商評委撤銷復審階段翻案的很多的。
- 問: “申請人國籍/地區”該如何填寫?
- 問: 水杯在商標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中屬于第幾類商品?
- 問: 公司名稱被別人注冊成商標后還可以繼續使用嗎?
- 問: 我注冊了35類商標被別人在淘寶上開店了有約束嗎
- 問: 美容美發理發商標注冊申請屬于那一類別?
- 問: 中文商標注冊 別人注冊了兩個字 我可以注冊四個字么 前兩個字相同
- 問: 商標31類主要包括什么
- 問: 商標注冊時是黑色字體,用的時候可以用其他顏色嗎
- 問: 商標文字排序相反可以申請商標注冊嗎
- 問: 商標申請服裝類別是第幾類?包括哪些選擇小項?
- 問: 眼鏡屬于哪類商標分類?
- 問: 商標增加小類別,要重新申請嗎?
- 問: logo商標注冊是提交彩色的還是黑白的?
- 問: 申請商標撤三需要證據嗎,沒有證據把握大嗎?
- 問: 我有一個兩個字的商標名稱,請問可以賣多少錢?
- 問: 商標注冊申請等待駁回復審要多久?
- 問: 商標一共多少類?怎么查看商標類別?
- 問: 繁體字可以申請商標注冊嗎?
- 問: 商標駁回復審期限已經過了,還可以提交補充材料嗎?
- 問: 什么是商標撤三,收到撤銷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相關文件后使用如何答辯?
- 問: 如何填寫“類別”、“商品/服務項目”?
- 問: 公司更名后注冊商標的變更手續該怎么做?
- 問: 床墊商標應該如何申請商標注冊?
- 問: 我的店名跟人家的商標一樣,對方可以用商標作為店名嗎
- 問: 商標注冊增加小類別,要重新申請嗎?
- 問: 商標差一個字能申請嗎?
- 問: 商標注冊成功后需要增加類別,需要做商標變更嗎?
- 問: 哪些行業注冊商標比較多?
- 問: 不是公司法人,可以注冊商標嗎
- 問: “商標說明”如何填寫?
- 問: 化妝品商標幾類,化妝品商標注冊流程和費用?
- 問: 商標在沒有核準注冊的情況下可以許可他人使用嗎?
- 問: 我們是一家公司在廣州的代表處,可以廣州商標注冊申請嗎?
- 問: 我想注冊衣服的商標怎么注冊???需要注冊哪個分類呢?
- 問: 一個企業可以注冊多個商標,一個商標可以多個企業用嗎?
- 問: 2017年商標注冊第9類是有哪些類別?
- 問: 申報廣東省著名商標需準備的資料包括哪些?
- 問: 經過商標注冊查詢后沒有沖突一定可以注冊成功嗎?
- 問: 廣州申請商標注冊是選擇廣州商標代理公司還是選擇北京商標代理機構?
- 問: 如何注冊公司商標?
- 問: 商標注冊代理哪里找?
- 問: 什么是商標監控,有什么重要性?
- 問: 申請中的商標是否可以辦理商標轉讓?
- 問: 我沒有工商營業執照可以注冊商標嗎?
- 問: 哪些情況要辦理商標轉讓?
- 問: 商標簡體申請了商標,那么商標繁體能不能獲得商標法律保護呢?
- 問: 水杯在商標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中屬于第幾類商品?
- 問: 我注冊了35類商標被別人在淘寶上開店了有約束嗎
- 問: 廣東省商標注冊流程及費用
- 問: 商標駁回復審的成功率有多少?
- 問: 怎么在同一類別的商標在同一群組怎么都可以注冊成功?
- 問: 有許可備案的商標能否正常轉讓,轉讓后是否需要重新辦理備案?
- 問: 我拿到了商標注冊證,現在生產的商品與商標注冊證上的有些不同,會受保護嗎?
- 問: 智能出行在商標哪個類別?
- 問: 商標注冊申請部分駁回是怎么回事
- 問: 商標為什么需要多類全類保護?
- 問: 如何免費查詢一個商標是否已經被注冊?
- 問: 什么是商標?
- 問: 商標注冊流程及費用?
- 問: 購易貝